一、中心考勤制度遵守《郑州华信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文件规定和学院临时的工作时间安排。
二、每个单位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考勤员,考勤员可固定,也可是当日的值日员,考勤员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确有问题将参考本制度的最高处罚处理,每月考勤结果由张莉汇总。
三、本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不得代签或乱签,代签或乱签者一经发现,一次扣1分,罚款100元,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每学期发现三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四、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特殊情况除外,凡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1分,扣发补助10元,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一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扣本月考勤工资,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学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五、有事要请假,严禁无故旷工,有特殊原因要提供相应证据,否则一次旷工扣1分,罚款100元,每学年累计旷工两天者,扣3分,罚款300元,取消评先资格,每学年旷工三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六、工作期间严禁无故脱岗,外修必须凭维修凭据,不得擅自外出,因公外出2小时内在不影响值班和实验课的情况下,可向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返岗后口头销假。超过4个小时者,须由主任安排,否则视为脱岗,一次扣0.2分,罚款20元,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一月累计脱岗三次着,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学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七、中心职工每人每学期请私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婚、丧、病、产假除外),超过规定每天扣发补助30元,扣0.1分,其他问题遵守学院“请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有关规定。因私请假1天以下者,向赵老师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者,向主任请假,超过3天者要经院长审批。请假后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请假条交张莉保存,返岗后要及时到张莉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婚假7天,丧假7天(直系亲属)。产假:女职工2个月,男职工可以请假7天。病假视情况而定,病假期间不享受奖励工资和补助,每天扣0.1分。
八、中午、课外活动、晚自习和双休日按中心安排的值班表进行值班,没有安排值班的人员按学院行政单位的上班时间进行上下班,自由安排课外活动和晚自习时间,除双休日外,其他时间不得离开学院10公里,如遇特殊情况或集体活动,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以上相应标准进行处理,集体活动上下班时间临时规定,同样计入考核。
九、遇到集体活动或者临时任务时,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早退、脱岗或者没到岗者,按正常标准的两倍处罚。特殊性事件,本部门人员不足可以申请其他人员协助解决,要求协助人员不得无故推辞。
十、加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不能日积月累,造成机房不能正常开放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出现此类现象扣0.5分。如有突发性事件,在员工休息日期间,安排员工工作的情况,记为加班,加班一天奖励50元,员工加班期间管理制度和工作日一样。如加班时间到晚上12点以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部门可以自己协调安排临时休息(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
十一、中心上下班时间表:
早上预备 |
7:50 |
午餐、午休 |
12:00-14:40(夏天) 12:00-14:20(冬天) |
下午预备 |
14:40(夏天) 14:20(冬天) |
晚餐、课外活动 |
18:00-20:00(夏天) 17:30-19:30(冬天) |
晚自习 |
20:00-21:50(夏天) 19:30-21:30(冬天) |
下班时间 |
22:00 |
注:夏至时和冬至时实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以上规定时间内不到,记为迟到。迟到后,如因特殊原因,在上课、换班或正式上班前无法到达,必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负责人,以便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否则记为旷工。
十二、中心值班安排准则
a.双休日每人每月最多安排一次;
b.每人每星期参加值班时间至少为3天,中午、课外活动须两个老师值班,晚自习上班人数为总人数一半,老师值班岗位不得由实习生替换;
c.网络部24小时值班制,有任务必须及时到岗;
d.特殊时期,值班和上下班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