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规范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网络管理条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申请入网的校内用户应认真阅读《郑州华信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到学校校园网服务中心领取《校园网用户申请表》,或在校内服务站(http://192.168.99.99)下载;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携带填写好的《校园网用户申请表》到校园网服务中心办理开户手续。校园网服务中心对申请用户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后分配IP地址和初始密码,登记表分“存根”和“回执”两部分,“存根”交校园网服务中心,“回执”由用户自己保留。
第三条未经校园网服务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允许架设代理服务器,不允许使用代理上网。
第四条用户若需停止校园网的使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校园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退网手续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校园网服务中心办理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第五条学生团体或机房申请入网必须先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到校园网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校园网服务中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办理。
第六条申请接入学院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上所有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校园网服务中心有权不予办理或中断其网络一周,若情节严重则交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