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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15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中心考勤制度遵守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校政字[2015]51号)文件规定和学校临时的工作时间安排。

二、考勤员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确有问题将参考本制度的最高处罚处理,每月考勤结果由考勤员汇总。

三、本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不得代签或乱签,代签或乱签者一经发现,一次扣1分,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每学期发现三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四、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特殊情况除外,凡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1分,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一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扣本月考勤工资,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学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五、有事要请假,严禁无故旷工,有特殊原因要提供相应证据,否则一次旷工扣1分,每学年累计旷工两天者,扣3分,取消评先资格,每学年旷工三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六、工作期间严禁无故脱岗,外修必须凭维修凭据,不得擅自外出,因公外出2小时内在不影响值班和实验课的情况下,可向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返岗后口头销假。超过4个小时者,须由主任安排,否则视为脱岗,一次扣0.2分,以后每次的处罚加倍,以学期为周期,一月累计脱岗三次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学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考核不合格,建议辞退。

七、中午、课外活动、晚自习和双休日按中心安排的值班表进行值班,没有安排值班的人员按学校行政单位的上班时间进行上下班,自由安排课外活动和晚自习时间,除双休日外,其他时间不得离开学校10公里,如遇特殊情况或集体活动,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以上相应标准进行处理,集体活动上下班时间临时规定,同样计入考核。

九、遇到集体活动或者临时任务时,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早退、脱岗或者没到岗者,按正常标准的两倍处罚。特殊性事件,本部门人员不足可以申请其他人员协助解决,要求协助人员不得无故推辞。

十、加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不能日积月累,造成机房不能正常开放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出现此类现象扣0.5分。如有突发性事件,在员工休息日期间,安排员工工作的情况,记为加班,员工加班期间管理制度和工作日一样。如加班时间到晚上12点以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部门可以自己协调安排临时休息(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

十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上下班时间:

具体上班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规定时间内不到,记为迟到。迟到后,如因特殊原因,在上课、换班或正式上班前无法到达,必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负责人,以便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否则记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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