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校园网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科研教育网及国际互联网相连,并最终实现全学院的信息化建设。为保证学院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净化教育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教育厅教科外〔2006〕408号文件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范。
第二条校园网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只供学院的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和学习使用。
第三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校园内的光缆、电缆及其它网络设施应妥善保护, 避免人为损坏。不得在校园网络或宿舍(办公)楼局域网范围内进行网络扫描、侦听、IP欺骗等非法活动;不得在校园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校园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校园网网络资源等。
第五条网络中心将隔离已经中病毒的计算机(封掉IP地址或关闭端口),待对方对电脑做好系统补丁更新、病毒查杀完毕和病毒库更新等工作且保证计算机没有病毒后方能准许其重新接入校园网,网络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其网络。
第六条未经网络中心许可,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络上随意改动或连接任何设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挠网络中心进行网络维护。所有网络设备的增减与变动,其技术方案必须经网络中心认可,并由网络中心进行监督实施。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任何入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资源提供商业服务和开展校园网接入服务。
第七条校园网分为内部网和互联网两部分。需要与Internet连接的用户应向学院网络中心提出申请,获准后由网络中心分配IP地址并提供相应校园网络客户端软件。
第八条学院网络中心负责网络设备的运行管理、网络资源、用户账户和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口令绝对保密。根据用户需求严格控制、合理分配用户权限。校园网用户应经常对自己的系统口令进行更新,防病毒软件应妥善保管,确保杀病毒软件本身无毒且病毒库版本保持最新。各单位的公用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第九条对于违反该规范的用户,网络中心有权无条件取消其网络使用权,并向全院进行通报,且由学院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用户,网络中心将上报上级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