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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信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8-08-15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术报告厅是学院举行重要会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重要活动的场所,为规范学术报告厅的日常管理,更好地发挥报告厅的作用,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现对学术报告厅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使用原则

(一)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院举行的工作会议、大型学术讲座等重大活动,系部的讲座及文艺活动等不允许使用。

(二)会场规模为500人,为避免资源浪费和保证会场安全,与会人数少于300人或多于500人的会议不予安排。

(三)严格按申请程序,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中心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本周只申请本周内的会议)。

二、报告厅使用流程

(一)使用单位需提前3天向电教中心咨询报告厅使用情况,在确认报告厅使用时间没有冲突的前提下,及时填写《郑州华信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现代教育中心网站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后送电教中心办公室审批。

(二)各单位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电教中心。

(三)使用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检查学术报告厅无问题后,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去。

三、报告厅使用要求

(一)“申请单位负责人”和“申请单位经办人”必须是老师。没有申请单位领导、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申请单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学术报告厅使用期间申请单位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负责组织,确保安全有序。在会议召开期间申请单位负责人手机务必开机。

(二)已经审批的活动如遇学院重要会议使用,须服从学院统筹安排。

(三)学术报告厅内的多媒体设备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多媒体设备。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钉书针、钉子等对墙面和地面装饰层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四)各单位在使用报告厅的过程中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持环境卫生,保证设备安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室内设施和悬挂、张贴标语或其它宣传品。

(五)会议开始前30分钟报告厅开门,同时开放音响及其他设备,整个会议时间不能超过3个小时。

(六)使用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清理会场,应尽快打扫卫生,恢复厅内原有状态,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因使用单位的原因造成器材、设施的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七)会议期间要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报告厅内私拉电线,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否则,出现事故将由申请单位负一切责任。

(八)各部门使用学校报告厅须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在使用过程中有不遵守报告厅管理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学院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使用申请。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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